签证 / 在留所属机关等届出
换工作后必办:所属机关等届出(14 天内)
工作签证持有者离职、转职或公司变动后,必须在 14 天内向入管局提交《所属机关等届出》,否则将影响后续在留更新与永驻申请。本文整理 2026 年最新流程、所需材料与三种提交方式。
工作签在留入管局14天内
最后核对日期
2026-05-20
如距今超过 6 个月,请额外核对官方原文。
办理期限
离职 / 入职后 14 天内
适用场景
持有以下中长期在留资格(工作签)的人,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时必须办理本届出:
- 技术 · 人文知识 · 国际业务(俗称"技人国")
- 高度专门职 1 号 / 2 号
- 经营 · 管理
- 企业内转勤
- 教授 / 研究 / 教育 / 医疗 / 法律 · 会计业务等
具体变化包括:
- 从原公司离职
- 入职新公司
- 原公司被合并 / 解散 / 改名
- 同一集团内转勤导致雇用主变化
留学("留学"在留资格)和家族滞在的变化不属本届出范围,分别对应"活动机关等届出"和无需届出。
办理期限
自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 14 天内(含周末与节假日)。
漏办或延迟办理本身不会立即吊销在留卡,但:
- 入管局会在下次在留更新 / 变更 / 永住申请时追查未届出记录
- 严重时会被记入"在留状况不良",导致更新被驳回或仅给予 1 年期短期更新
- 对未来永住申请的"素行善良"评估有直接负面影响
办理对象
向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(入管局,ISA) 提交,可任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:
| 方式 | 所需账户 | 处理时长 | 推荐场景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在线(电子届出) | 在留综合信息系统账户 | 即时确认 | 推荐,最方便 |
| 邮寄 | 无 | 1–2 周 | 不方便去入管局且未开通在线 |
| 窗口(最寄入管局) | 无 | 当场受理 | 顺便办其他业务 |
官方门户: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· 各种届出
所需材料
无论哪种方式都只需要这一张表 + 在留卡复印件(窗口办理出示原件即可):
- 所属机关等届出书(《所属(活動)機関に関する届出》)
- 在线办理时由系统生成
- 邮寄 / 窗口需下载 PDF 打印并填写:
- 在留卡号
- 姓名、生年月日、国籍、住所
- 变更事实(离职 / 入职 / 公司名变更等)
- 变更日期
- 原 / 新所属机关名称、所在地、电话
- 在留卡:在线提交无需上传;窗口出示原件;邮寄需附复印件双面
- 写有姓名的信封(仅邮寄方式,作为受理证回信用)
无需:雇用合同、退职证明、健保卡、源泉徴収票等。本届出只是事实通知。
办理流程
方式 A:在线办理(强烈推荐)
- 访问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电子届出系统
- 首次使用需注册"利用者情報":用在留卡号、姓名、生年月日、国籍登记并选择密码
- 登录后选择「所属(活動)機関に関する届出」
- 填入变更内容并提交
- 系统即时返回受理编号,建议截图或保存 PDF 留档
方式 B:邮寄
- 从官网下载届出书 PDF 填写
- 与在留卡复印件一起装入信封
- 信封正面注明「在留管理情報部門 届出受付担当」宛
- 邮寄至:〒108-8255 東京都港区港南 5-5-30 東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在留管理情報部門 届出受付担当
注意:全国统一寄到东京,不是寄到所在地入管局。
方式 C:窗口
携带在留卡到任意地方入管局或支局的届出受理窗口,现场填表提交。
费用
完全免费。包括邮寄方式下,仅需自付邮票费(普通信函 84 円)。
常见坑
- 以为只有离职才需要届出:错。入职、公司被合并、公司改名都要分别提交一次。
- 以为 HR 会代办:错。这是在留卡持有者本人的义务,公司没有代办责任。
- 以为"次回更新时一起办"就行:错。未届出会被记录在系统里,影响更新审查。
- 把"地方入管局"地址当成邮寄地址:错。邮寄统一寄东京港区的"在留管理情報部門"。
- 离职日 vs 最后出勤日混淆:以"雇用契约终止日"为准(通常等于离职日,离职证明上的日期)。
- 空白期(离职到新入职之间):先就离职提交一次;新入职后再就新公司提交一次,不能合并。
- 个人事业(开业届)期间:若离职后未入新公司而是开个人事业,也属"所属机关变更",需届出"所属机关消失"。
- 错过 14 天:仍应尽快补办,不要不办。补办时如实填写实际变更日期,下次更新被问及时可说明是"事后补办"。
官方原文链接
- 入管局:所属机关等届出 — https://www.moj.go.jp/isa/applications/procedures/16-8.html
- 电子届出系统 — https://www.ens-immi.moj.go.jp/
- 入管法 第 19 条之 16(届出义务条款) — https://elaws.e-gov.go.jp/document?lawid=326CO0000000319
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整理,不构成法律或行政建议;最终请以入管局官方信息为准。最后核对日期见页首 frontmatter。